商标知识小科普,我也收藏。。。太实用了
误区一:领取《商标注册证书》后就可以永久拥有它?
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如果在此期间不处理,可以延长六个月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十年,自商标最后有效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
误区二:商标证使用得很好。它怎么会无缘无故无效呢?有“可疑”吗?
商标的权力是动态的,获得商标注册证只是开始。有可能被宣布无效或“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”。如果在收到此类通知后没有争论或争论失败,则该通知将无效或被撤销。
误区三 :我们公司的地址已经改变,但注册证书仍然是旧地址。改变这个地址不划算,所以算了吧!
这个是必须要变的,第一使用不规范,第二如果有重要信件会接收不到,第三如果变更则公司名下所有商标需要一并变更。。
误区四:我刚刚申请了一个商标,但是我发现几天前有一家公司申请了相同的商标。是不是有人剽窃我的创意?
近年来,被请求的商标数量逐年增加,每年有数百万个商标被请求,甚至每分钟有一个或二十个商标被请求。因此,出现这种情况越来越普遍,甚至很多人在同一天提交注册,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方剽窃,除非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恶意抢注行为,这句话可以在对方宣传期间提出。
误区五:拿到《商标注册证书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。
拿到《商标注册证书》后,还要积极的去使用去保护,这样才能避免被他人提无效宣告和连续三年不使用,正所谓“越使用越有效”,即尽可能的每季度保留一次在生产、宣传、销售、物流等环节的使用证据。及时对商标进行关注与检测,切莫束之高阁!
以上是一通达财税为您整理的商标知识小科普,你Get到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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